首页 > 新闻 > 正文

从两大报告看2016年中央财政决算 :财政运行稳 经济才能行稳致远

[2017-06-24 12:39:56] 来源:中国财经新闻网 编辑:佚名 点击量:
评论 点击收藏
导读:   受国务院委托,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第二十八次会议作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。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报告了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。  一份是记录政府真实收支

  受国务院委托,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第二十八次会议作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。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报告了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。

  一份是记录政府真实收支的财政报告,一份是监督政府花钱的审计报告,两大报告“数”里行间,折射出中央财政如何助力转型路上的中国经济行稳致远。

  赤字1.4万亿元: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

  决算报告显示,2016年,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73680.68亿元,支出总量87680.68亿元。收支总量相抵,中央财政赤字14000亿元,与预算持平。

  与上年11200亿元赤字相比,2016年中央财政赤字规模的扩大,凸显积极政策的加力增效。

  以税收之减助力实体经济轻装前行,是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一大形式。决算报告显示,2016年中央税收收入65669.04亿元,仅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.5%,相对全面营改增后调整的预算安排则是负增长。其中,营改增全年实现减税5736亿元,实施普遍性降费为企业和个人减负460多亿元。

  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另一形式是增加开支。2016年,中央预算加大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。

  审计报告认为,一大亮点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,其中全面脱贫攻坚,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超过600亿元;深化创新驱动,中央本级科技、教育支出分别增长8.4%、6.6%。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中央本级医疗、农林水支出分别增长7.9%、5.1%,低保、优抚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提高,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。

  七成支出转地方:转移支付管理仍待加强

  决算报告显示,2016年,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9400.70亿元。其中:税收返还6826.84亿元,一般性转移支付31864.93亿元,专项转移支付20708.93亿元。

  这意味着,2016年中央支出总量中,实际有近6万亿元转给了地方,占比约七成。

 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,稳定央地财力格局,是当下财税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。审计报告提出,目前看,转移支付管理还不完全适应改革要求,应从四方面加强。

  ――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界限还不够明晰。如一般性转移支付的7大类90个子项中,仍有66个具有指定用途。

  ――专项转移支付退出机制还不健全。如去年上报的94个专项转移支付中,84个未明确实施期限或退出条件;部分专项清理整合不到位,仍按原渠道、原办法分配和管理。

  ――有些专项资金安排交叉重叠。如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在其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中,设立水污染防治等4个相同或类似专项,分别安排预算276.8亿元、80.7亿元。

  ――有些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不够严格。如有27个专项年初预算2023.11亿元全部未细化到地区,有29个专项预算未提前下达地方;发展改革委分配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4个专项时,存在同一地区适用不同区域补贴政策等情况。

  政府债务余额27.3万亿元:警惕局部违规举债

  当前,我国政府债务情况备受国际关注。决算报告显示,截至2016年末,我国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、专项债券余额和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53164.01亿元,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171874.3亿元以内。

  此外,到2016年末我国国债余额为120066.75亿元,包括内债余额118811.24亿元和外债余额1255.51亿元,也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余额限额125908.35亿元以内。

  这意味着,截至2016年末,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7.3万亿元。据财政部测算,我国政府负债率为36.7%,债务风险总体可控。

  不过,胡泽君指出,当前也要警惕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,有的还违规举债。

  审计报告指出,至2017年3月底,审计的16个省、16个市和14个县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,但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,较2013年6月底增长87%,其中基层区县和西部地区增长超过1倍。

  此外,7个省、6个市和5个县本级2015年以来,通过银行贷款、信托融资等形式,违规举借的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债务余额有537.19亿元。还有4个省、2个市和2个县尚未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。

  张少春表示,财政部门已出台进一步举措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,如组织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,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,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,大力推进举债融资信息公开,保持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,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运用,严控PPP项目支出责任规模,切实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。

查看更多:

为您推荐